文章译自布洛克·莱斯纳(Brock Lesnar)自传《Death Clutch》第二章节。
信仰,家庭,联盟
我还记得第一次与WWE会面的场景,那年我22岁,Vince McMahon将我与律师带至康涅狄格州。
下机后一辆豪华轿车载着我们来到了位于斯坦福德的WWE世界总部。这地方与我曾经带过的健身房有点不同,看起来就像一场开在摔角展览馆的摇滚演唱会。随处 可见播放着WWE赛事中高亮镜头的液晶屏,音响师放着重金属摇滚,墙上挂满WWE巨星海报,健身房内摆放着最先进的器械,服务周到的自助餐厅,电视节目出 品工作室。对于一个来自南达科他州的牧场少年来说,一切都显得富丽堂皇。
有些人或许还不了解,Vince McMahon这个名字早已享誉全球,他很有钱,非常有钱。八十年代以来他便一直活跃于电视节目上,他是WWE的门面。除了在电视节目中的主席角色之 外,Vince亦是公司的持有人、决策者、有着无上权威的老板,他甚至有着一副标准的健身体型,光滑的头发与低沉有力的声音。他是一位传奇,如果他想,他 能够让爱斯基摩人买他的雪锥。但当时我对职业摔角并不感冒,因此当我走进房间时,我眼中所看到的,只是一个能够在支票上签字的男人。
Vince身边站着他的律师、Ed Kaufman、Gerald Brisco以及著名的“J.R”Jim Ross。Kaufman一身典型的上班族装束,但看起来十分不搭调。Brisco曾是一位职业摔角手,从事电视节目录制的幕后工作,也算是公司的星探之 一。J.R当时还是人事部的行政副总裁。
我们在一张大会议桌前坐下,Vince的办公司非常开阔。我记不清会议的具体流程了,但有一幕我永远不会忘记。
2012-11-15 14:08
好基友,一辈子。最近的丹妞儿有点不高兴了,周一的RAW上当Kane和THE MIZ组队的时候,丹妞儿的心被深深刺伤了。今天,他终于又能和心爱的Kane组队了,不知道他们这次能不能基友同心,其利断金呢。